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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10-28 22:51:36 2806

摘要: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1-04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担保概述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度股...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 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充分应对销售备货及原材料采购的需求,更好地提升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7家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厦门杰狼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最高额担保,拟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签署最长期限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公司或者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作为担保方进行上述担保。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可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以其持有的票据为签约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的主体(包括公司及签约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的前述担保对象)履行融资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各类别担保对象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担保余额”按实际融资的余额计算)合计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基本情况

2021年7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2021)信银泉晋贷字第2021061684711001号)。公司及其指定其他出质人以其持有的票据质押形成的票据池作为担保,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其指定其他集团票据池可用额度使用人(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办理总量控制模式的票据质押融资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为1.1亿元。

为担保前述授信业务的履行,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票据池质押融资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合同编号:(2021)信银泉晋字第2021061684711041号),公司以其持有的票据以及回款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为票据池业务的全部额度使用人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2)票据池质押融资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因与额度使用人在2021年7月13日至2022年5月13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③担保债权最高限额:债权本金人民币1.1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保管质押财产以及为实现债权、质权等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④质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和为实现债权、质押权等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⑤质押期间:额度使用人在集团票据池融资业务项下申请的各项具体业务在被完全清偿之前,所有由出质人提交给中信银行质押的票据及保证金须由授信银行同意后方可解押。

2、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基本情况

2021年6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592XY2021019252),在约定的授信期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其各分支机构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总额人民币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公司于2019年10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592XY2019027303)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授信额度分配表》(编号:592XY202101925201)加入《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592XY2021019252)项下的成员企业,分配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后续经《关于为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的其他子公司可通过授信额度分配表申请加入该票据池。

为担保前述授信业务的履行,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592XY202101925231)。公司以其持有的未到期票据、保证金和存单为公司及成员企业通过票据池办理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额度最高为人民币3亿元。

(2)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质押最高限额:人民币3亿元。

②用于质押的质物:出质人合法持有并经授信办理人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保证金、存单。

③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授信办理人根据《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592XY2021019252),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追讨债权及实现质权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④质押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合同编号:592XY2021019252)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 16,362.72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73%;实际担保余额为9,462.19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58%。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的《票据池质押融资最高额票据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 匹 狼 公告编号:2021-04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4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含)人民币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6.41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7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2月2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1日披露了相关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2021年7月13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6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50,646,463股,占公司的总股本的6.70%,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格为6.45元/股(最高成交价6.45元/股为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并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回购的最高成交价,2021年6月24日后回购成交价不超过6.41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4.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0,816,357.22元(不含交易费用),支付总金额为290,860,284.26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在回购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回购股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议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在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氏家族成员周永伟、周少雄、周少明在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周永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5,6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周少雄先生增持公司股份4,6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周少明先生增持公司股份4,6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编号:2020-060)。

上述核查对象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形系其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不存在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不一致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按照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股本结构测算,预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2、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5,493,200股(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4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7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7,494,600股的25%,即24,373,650股。

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完成。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0,646,46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股份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21-04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公司业务恢复正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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